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首页
刑事常识
罪名解读
刑事流程
拘留逮捕
刑事证据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专家论证
刑事咨询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故意杀人
过失杀人
故意伤害
强奸罪
绑架罪
持有毒品
运输毒品
抢劫罪
盗窃
组织卖淫
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交通肇事
拐卖妇女
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
合同诈骗
集资诈骗
侵占罪
假冒商标
假冒专利
非法行医
非法经营
走私
偷税逃税
伪劣产品
妨害公务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规定、取保候审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会见规定、取保候审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短期服刑人员会见规定:
一、会见的前提条件。
(一)判决生效的罪犯
www.njLs110.com
。
(二)遵守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当月无严重违规行为
南京刑事律师网
。
(三)收到看守所的电话通知或书面通知。
二、取消会见的情形
(一)不遵守在押人员行为规范,当月有严重违规行为
南京刑事律师网
。
(二)罪犯重新犯罪或有余罪正在审查期间的。
(三)本人拒绝会见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
三、会见具体规定
(一)准许会见的人员仅限于罪犯亲属及监护人,非以上人员,不予会见。
(二)罪犯与其亲属、监护人会见,每月不超过1次,每次不超过30分钟,每次前来会见的人员不超过3人。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会见时间或者增加会见人数的,须经看守所..批准。
(三)会见应当在本所会见室进行,罪犯及其亲属、监护人应当遵守会见有关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会见时,民警应当在场。对违反规定的,可以视情节中止会见、取消会见资格。
(四)会见室禁止拍照、摄像、录音及其他违规行为;禁止在会见室吸烟、大声喧哗、乱扔果皮纸屑,禁止损坏看守所设施
南京刑事律师网
。
★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
上一篇: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下一篇: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法律常识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本人木工去年十二月二十四号下午在徐州丰县南通五通公司做工从架
本人木工去年十二月二十四号下午在徐州丰县南通五通公司做工从架上摔了经医院诊断左胸骨拆6一9骨折一根错位骨拆,去年一月四号去找公司赔偿,公司只...
·
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问题,需要交费吗
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离婚问题,需要交费吗...
·
因为拖欠房贷逾期了,担保中心起诉法院判决我一次归还尾款,现在
因为拖欠房贷逾期了,担保中心起诉法院判决我一次归还尾款,现在没能力一次还清,想咨询一下律师,能不能把先前逾期和诉讼费用还上,后期保证不再逾期...
·
跟人家签合同,要什么证件?
跟人家签合同,要什么证件?...
·
我在北京通过抖音与厦门商家合作,商家不履行合同!现要求全额退
我在北京通过抖音与厦门商家合作,商家不履行合同!现要求全额退费,我该怎么做?...
·
我家的鹅被隔壁的养鱼的给*死了怎么
我家的鹅被隔壁的养鱼的给*死了怎么...
·
我跟一家直播单位签约了,一开始的时候是说只需要每个月播够12场就会有1000元,就是因为000
我跟一家直播公司签约了,一开始的时候是说只需要每个月播够12场就会有1000元,就是因为000...
·
你好你这里可以帮忙代办外省孩子户口在高刘的迁户口业务吗?电
你好 你这里可以帮忙代办外省孩子户口在高刘的迁户口业务吗?电话微信15009516676...
·
领导传销罪能判多少年?
如今生活压力极大,导致很多人想要一夜暴富或者短时间里赚取大量的钱,传销组织就是抓住人们这一点心理,通过各种手段拉人入伙进而进行洗脑,最终达到...
·
再婚无子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再婚无子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再婚无子女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 男方:________,___族,_____年...
·
2023劳动合同法的期限都有哪些规定?
对于员工来说最关心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因为现在一般签订的劳动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所以,很多员工对于劳动合同的期限...
·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以后不按时给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对方确无支付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和第九...
·
劳动关系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我们在生活中,为了自己的理想和生活,肯定要出去工作,用工作来获取自己的利益和价值,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就叫劳动关系。其实,生产生活中,劳动关...
·
女方在婚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生活中,很多夫妻离婚的话,之所以想要把孩子留在自己身边抚养,无非就是怕孩子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受什么委屈,总觉得跟着自己可以更好的照顾好孩子。...
·
职务发明的性质会决定该发明的归属者是单位吗?
一、职务发明的性质会决定该发明的归属者是单位吗? 职务发明的性质决定了该发明的归属者是单位。 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
·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主动离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支付员工双倍工资。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 | >>>
COVID-19新冠肺炎NCP疫情防控法律常识
相关法律机构:
·
南京市看守所
·
南京市第二拘留所
·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区分局
·
南京市公安局六合区分局
·
南京市江宁区检察院
·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
·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
专业律师
>>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7岁+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025-84110110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25年+ 57岁+
025-84110110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团队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