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www.njls110.com]。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包括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又包括商标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商标标识”是指在商品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及其附着物上标明的注册商标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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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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