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条之一【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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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量刑标准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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