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13951899110
直拨手机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为了扰乱社会秩序,明知没有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威胁,却加以编造,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恐怖信息而加以传播[www.njls110.com]。过失不能构成本罪。确实不知是虚假的恐怖信息而误认为是真实的恐怖信息,或者将某种非恐怖威胁的行动误认为是恐怖行动而加以编辑、发布,不构成本罪[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至于其动机,可多种多样,有的是想制造恐怖气氛;有的是对社会不满,制造混乱,发泄私愤;有的是想借此向社会施压企图满足自己的某种要求;有的是精神虚无聊,借之寻找畸形乐趣,等等。动机如何,并不影响本罪成立[www.njls110.com]。

(三)客体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必须具有编造、传播之一的行为。所谓编造,是指毫无根据的、无中生有凭空捏造、胡编乱造。其结果是产生虚假的即不存在、不真实、与事实不符的信息。所谓传播,是指采取各种方式将恐怖信息广泛加以宣扬、散布、扩散,以让公众知道。如只是在个别亲友之间加以议论,没有广泛散布、宣扬的,则不能构成本罪[www.njls110.com]。至于编造、传播方式,可多种多样。有的采取口头方式编造、宣扬,或通过他人向外扩散等;有的采取书面方式,如在报纸、书刊、杂志、布告、标语、广告、信件等编造、散布;有的采用电话、电视、电影、录音、录像、互联网、电邮件、手机短信、传真等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手段编造、扩散,等等[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无论其方式如何,只要是将并不存在的恐怖信息杜撰出来,或者传播出去让不特定的公众知道,引起了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即可构成本罪[www.njls110.com]。至于传播是单个传播,还是当众向多人传播;是当面传播,还是以不当面的方式如将编造的恐怖信息通过电报、传真、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扩散等,则不影响本罪传播行为的认定[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www.njls110.com]。。......>>更多

认定

1、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www.njls110.com]。

2、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3、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处罚。

4、“虚假恐怖信息”是指编造、故意传播以发生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更多

立案标准

.......>>更多

量刑标准

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二款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情节的理解

1、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更多

量刑情节

.......>>更多

司法解释

.......>>更多
  南京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辩护律师解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025-84110110

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相关法律咨询>>更多

·拘留所有地方睡觉吗!
    拘留所有地方睡觉吗!...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能否提起反
    公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被告人能否提起反...

·帮信罪怎么判?弟弟帮助朋友转账收款被拘留10天了,怎么办?
    帮信罪怎么判?弟弟帮助朋友转账收款被拘留10天了,怎么办?....

·咨询,已满14周岁抢劫会构成抢劫罪
    已满14周岁抢劫会构成抢劫罪,但是未成人会从轻处理,需要是具体情形而定...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嫖娼时没被抓。结果被单位通报开除之后。又被嫖娼拘留。这样符合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嫖娼时没被抓。结果被单位通报开除之后。又被嫖娼拘留。这样符合治安管理调理条例么?第一次初犯就被拘?5天罚?0...

·丈夫被判刑,女儿可归公婆抚养吗?
    丈夫被判刑,女儿可归公婆抚养...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13057670467

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

直拨手机在线咨询

相关罪名>>更多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指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和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披露或者不按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的利...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是指公开披露、报道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三十六条新增加的罪名。...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是指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人或者卖...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问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走私假币罪
  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督﹑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伪造的货币出入境内的行为‌。伪造的货币即假币,假币是指仿造真币的用纸大小﹑图案﹑文字﹑颜色﹑票面值﹑设定编号而制造的假货币...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是指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夺取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