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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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打击报复证人的目的。如果是由于政策水平不高,思想方法主观片面,工作作风简单粗暴,对事实未能查清等原因,对证人处理不当,致使其遭受损失的,属于工作上的失误,不构成犯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公民的人身和其他权利。本罪侵害的对象,只限于证人。证人是指是在诉讼过程中已经依法提供证明的证人,包括在各种诉讼过程中依法向法院提供证明的证人以及在刑事诉讼中问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提供证明的证人[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知悉案情但尚未作证的人,不是本罪的对象。证人的亲友本不是本罪的对象,但是通过加害证人亲友的方式打击报复证人,可按本罪处理。

(三)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方式很多,如制造种种“理由”、“借口”,非法克扣证人的工资、奖金等;将证人调往脏、累、苦的岗位工作或者借口将证人调离本单位;给证人降级、降职、降薪;对证人的提职、晋升及职称评定予以压制:开除证人的党籍、公职或者予以解雇;非法关押证人、组织批斗证人;对证人或其近亲属进行骚扰;等等,不论行为人采取何种方式,对构成本罪均无影响。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往往是行为人滥用手中的职权,假公济私[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同时,还有一部分是行为人没有利用手中职权而是出于打击报复的目的,对证人采用恐吓、行凶、伤害等手段进行报复[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这种具体行为如不能独立构成犯罪,可以本罪论处;如能独立成罪,则应按相应的罪名定罪处罚[www.njls110.com]。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对证人打击报复,均可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为加重处罚的情节[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手段恶劣的;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以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打击报复证人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更多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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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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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标准

第三百零八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

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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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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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打击报复证人罪辩护律师解读打击报复证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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