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的行为。[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1.客观的构成要素。
(1)行为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更多
《刑法》第341条第1款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