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www.njls110.com]。[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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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构成要件
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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