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机动车所有人、承包人、管理人或者运输企业中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人员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存在交通肇事罪与本罪的竞合。对此,公安交管部门经调查取证确认,上述人员在驾驶人驾车行驶过程中实施指使、强令违章驾驶并因此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7条规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按照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如果上述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即发现车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但为了短期利益对之置之不理,客观上又实施了强令驾驶人违章冒险运输或者冒险组织运输的行为,并因此导致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应当按照本罪立案侦查。[www.njls110.com]。
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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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令冒险作业是指那些负有生产、作业指挥和管理职责的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明知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者为了获得高额利润,采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在生产、作业人员拒绝的情况下,利用职权或者其他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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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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