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这种犯罪的行为人一般是为了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故意销毁证据和线索[www.njls110.com]。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所有依《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不能因为列在“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一节,就理解为限于公司、企业人员[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要达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侵害的客体是会计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市场经济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