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中也明确要求,被告人的民事赔偿情况可以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从轻处罚的范畴。对于轻微故意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因民事纠纷引起的犯罪、被害人有过错的犯罪等案件,被告人认罪态度好,与被害人就附带民事部分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在判处刑罚时可充分考虑这一情节,予以适当从轻处罚。

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进行调解时,一般应要求被告人即时履行,对于被告人需分期履行的,可由被告人提供有偿还能力的近亲属对赔偿协议的履行进行担保,在被告人不偿还时由其代为履行。

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的结果固然对被告人的量刑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量刑毕竟需要综合考虑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间接体现的全部量刑因素,如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动机、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等,一味根据被告人的赔偿情况从轻处罚是不具有实质合法性的。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以予以借鉴。  (一)我国司法......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是否影响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第五条规定,“被追缴、退赃的情况,人民......

·绑架罪的加重情节
    刑法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诈骗数额是否应当扣除“犯罪成本”?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从刑法的规定理解,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在符合诈骗罪构......

·自首情节
    根据《刑罚》第67条的规定,自首分为一般和特别自首两种。    二、一般自首    根据《刑罚》第67条的规定,一般自首,是指犯罪......

·交通肇事者见死不救的行为如何定性?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部分肇事者因考虑到被害人的医疗费用、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及与被害人的纠缠不清等原因,"希望"或"放任"被害人死亡而"见死不救",从而导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