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首页
刑事常识
罪名解读
刑事流程
拘留逮捕
刑事证据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专家论证
刑事咨询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故意杀人
过失杀人
故意伤害
强奸罪
绑架罪
持有毒品
运输毒品
抢劫罪
盗窃
组织卖淫
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交通肇事
拐卖妇女
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
合同诈骗
集资诈骗
侵占罪
假冒商标
假冒专利
非法行医
非法经营
走私
偷税逃税
伪劣产品
妨害公务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试用期解除合同劳动仲裁答辩词
试用期解除合同劳动仲裁答辩词
答辩状
尊敬的仲裁员:
江苏DD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申请人江苏某某某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仲裁代理人,参加今日的仲裁庭审理,开庭前我认真地查阅了本案的卷宗材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申请人于2018年09月17日入职,试用期双方约定为2018年9月17日起至2018年12月16日止,试用期工资为13600元/月。后申请人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被申请人于2018年9月30日向申请人下达了试用期不合格通知书,书面明确告知申请人于2018年10月9日办理离职手续,无故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视为认可
www.njLs110.com
。根据考勤打卡表,工资应当结算到2018年10月8日,共计上班12天,实际工资支付了10054.59元,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的工资
南京刑事律师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被申请人在试用期满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已经尽到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
2,被申请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款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满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申请人,故不存在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的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网
。
3,根据员工试用协议书第七条,在试用期间,被申请人不承担申请人的保险和其他福利费,并且得到申请人的签名认可。况且社保争议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申请人上班时间也不足30日,关于缴纳社保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
南京刑事律师网
。
4,被申请人并没有安排加班,依据考勤打卡表,申请人的工作于2018年10月9日已经结束,且通过招商银行交易明细表可以查明被申请人已报销申请人的差旅费。
5, 被申请人入职条件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份工作离职证明和上一份工作的薪资证明,后经被申请人查明,申请人在应聘时填写的工作经历和上一份工作薪资证明涉嫌造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一款,以欺诈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应当无效。被申请人暂保留依法追究申请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综上所述,请仲裁庭依法驳回申请人的请求,维护被申请人合法权益
南京刑事律师网
。
答辩人:本律师 。
上一篇:
民间借贷不合法无效再审申请书
下一篇:
购买家具质量纠纷案代理词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如果刑事拘留5 个月,然后开庭,当事人的证据大于对方的证据,被无罪释放那么被刑拘
如果刑事拘留5个月,然后开庭,当事人的证据大于对方的证据,被无罪释放。那么被刑拘的这五个月是不是白坐divclass="w990mamt20...
·
合同,土地权属纠纷
合同,土地权属...
·
你好我这边是老公出轨离婚,目前对外小三和老公以上下级的关系在
你好我这边是老公出轨离婚,目前对外小三和老公以上下级的关系在交往,公司的业务小三以其他部门管理的方式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解决,离婚使我不被动...
·
只有转账记录能要回这笔钱吗
只有转账记录能要回这笔钱吗...
·
是房子一直是老婆的名字,现在离婚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啊
我和老婆前年离婚,一个月以后又复婚,现在还是过不到一起,准备分开。可是房子一直是老婆的名字,现在离婚我是不是什么都没有啊...
·
我想起诉离婚,越快越好
希希望你们快回复我,越快越好...
·
工伤八级的具体钱数,我是零九年十月出的工伤事故
我是零九年十月出的工伤事故,这个月鉴定结果是八级、公司出十万合理吗?我得工资是每月2000.还有就是他们说没有护理费、车费、在医院我们自己吃...
·
1月底和婚庆公司订了52的婚庆,交了百分之五十的定金,现在
1月底和婚庆公司订了5.2的婚庆,交了百分之五十的定金,现在有事没法举行,能否要回定金...
·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有哪些?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这两个看起来十分相似的概念其实是有很大不同的,许多人在理解的时候会将两者混淆,认为两者是同一性质的概念。其实,虽然两者有一...
·
故意伤害罪轻伤怎么处理
故意伤害罪致轻伤量刑我国刑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
·
清洁提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清洁提单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清洁提单的法律法规 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第十六条规定:“提单:保留和证据效力。 一、如...
·
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 交通事故的赔偿主体怎么确定
多数情况下发生的交通事故往往都会造成人身的损害或财产的损失,此时就需要对受伤或受损的人做出具体的赔偿。那实践中,到底交通事故是谁来赔偿呢?有...
·
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一、没有起诉能自动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第一,如果夫妻双方没有争议,签署离婚协议之后直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第二,如果双方有争议,就...
·
天津市政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天津市政信息公开条例是如何规定的? 各地政府为了加强与当地群众的联系,会对政府的一些工作进行信息公开,天津市政府也不例外。以前政府信息公开...
·
公司辞退员工保险怎么赔偿?
公司辞退员工保险怎么赔偿?1、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2、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一年按一个月月平工资计算,不足半年按...
·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炒股是如今一种以小钱赚大钱的潮流赚钱办法,但是需要独到的眼光和精细的分析,才能买到一只潜力股。购买前做好精细的分析,购...
民间借贷不合法无效再审申请书
<<< | >>>
购买家具质量纠纷案代理词
相关法律机构:
·
南京市拘留所
·
南京市第五看守所
·
南京市公安局新华分局
·
南京市公安局
·
·
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
·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
专业律师
>>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7岁+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025-84110110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43岁+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团队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