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www.njls110.com]。
构成要件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二)主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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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
立案标准
量刑标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挪用特定款物罪相关情节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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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情节
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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