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首页
刑事常识
罪名解读
刑事流程
拘留逮捕
刑事证据
刑事辩护
死刑辩护
专家论证
刑事咨询
律师团队
联系我们
故意杀人
过失杀人
故意伤害
强奸罪
绑架罪
持有毒品
运输毒品
抢劫罪
盗窃
组织卖淫
敲诈勒索
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交通肇事
拐卖妇女
贪污
受贿
挪用公款
合同诈骗
集资诈骗
侵占罪
假冒商标
假冒专利
非法行医
非法经营
走私
偷税逃税
伪劣产品
妨害公务
玩忽职守
滥用职权
南京借款合同律师_南京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欠条、借条、欠债等纠纷
南京借款合同律师_南京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欠条、借条、欠债等纠纷
南京借款合同律师,南京借款纠纷律师,专打民间借贷官司的律师,擅长自然人、法人以及相互间的借贷、资金融通等方面法律研究,如果您准备借款并起草借款合同,或者因为借款合同发生纠纷,一个借款合同律师可以帮您。
◆借贷合同条款不足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借贷合同签订之后,如果一方拒不履行合同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以此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www.njLs110.com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百四十二条..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南京刑事律师网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南京刑事律师网
。
◆借款人虚构身份,借款跑路?
如果对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虚假信息,就构成诈骗。可以委托律师报案
南京刑事律师网
。
◆没签合同血本无归?
经中介介绍,王五、赵六双方签订格式化《抵押借款合同书》《收据》等文件,约定:赵六用房产抵押,向王五借55万元,期限为一年,年息15%。双方办理抵押登记后,王五的妻子向赵六转账交付了本金55万元。后因赵六未按时还款,王五起诉到法院。
法院认为,王五没有发放贷款的资质,但经审理查明,王五长期、多次向不特定人员出借资金并收取较高利息,出借频率高、资金总量大,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营利性,属于职业放贷行为
南京刑事律师网
。王五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务,借款合同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最终,法院仅判决赵六返还本金及按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
专业合同律师团队,具有丰富的欠款借贷合同案件处理经验,为合同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细致的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利,解决合同当事人借贷欠款难题
南京刑事律师网
。。
上一篇:
南京市买卖合同律师
下一篇: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_房产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租赁纠纷处理
法律咨询中心:
事发地:
*
<--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
*
<--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
因为吸*被关过15天,请问,还能考驾驶证吗?
因为吸*被关过15天,请问,还能考驾驶证吗?...
·
我是在厂里面上班 我们十月份就降工资了她们到十一月才告诉我们 我就提出不做
你好我是在厂里面上班我们十月份就降工资了她们到十一月才告诉我们我就提出不做哪我之前的工资她们应该怎么算给分享收藏我也要提a2条回san因不能...
·
公务员为群众代理办理职责、职权范围以外的保险理赔手续,赔偿金
公务员为群众代理办理职责、职权范围以外的保险理赔手续,赔偿金全部归群众所有,公务员能否收取路费打印复印费等理赔开支费用?是否是受贿罪?...
·
只有身份证和社保卡能转移社保到巴南区社保局吗?
只有身份证和社保卡能转移社保到巴南区社保局吗?...
·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髌骨分碎性骨折工伤,伤残鉴定5级,陪长是多...
·
玉溪红塔区拘留所电话
玉溪红塔区拘留所电话...
·
未婚生子.孩子该怎么办?
我是个未婚的男孩‚在087月在网上认识个女孩‚后来回到家里和她在一起不到一个星期就分手了.后来一直没有联系̵...
·
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样????
我开变型拖拉机装着土自北向南沿路西行驶,一辆摩托车自南向北行驶,我继续行驶,在离事故地点大约2-3米时,我听到后面有声音,后来我看了看后视镜...
·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
·
强迫交易罪属于刑法哪一类
强迫交易罪属于刑法哪一类的犯罪强迫交易罪属暴力犯罪类型。根据《刑法》第226条的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在商品交易中,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购...
·
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一、犯罪嫌疑人犯了行贿罪拘留多久呀?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
·
在吃饭时被收取餐位费,是否合法
收餐位费是违法的。饭店无权向顾客收取其所谓的餐位费。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
·
如何进行公司债券期限划分?
如何进行公司债券期限划分?根据偿还期限的不同,债券可分为长期债券、短期债券和中期债券。一般说来,偿还期限在10年以上的为长期债券;偿还期限在...
·
著作权登记流程费用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登记流程费用规定是什么? 一、著作权登记流程费用规定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收费标准(经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批准) 1、登记...
·
夫妻一方出国三年自动离婚吗?
夫妻一方出国三年自动离婚吗?夫妻一方出国三年不会自动离婚,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有以下五种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1)重婚...
·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nbs...
南京市买卖合同律师
<<< | >>>
南京市租赁合同律师_房产商铺租赁合同范本、租赁纠纷处理
相关法律机构:
·
南京市第三看守所
·
南京市女子看守所
·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区分局
·
南京市公安局化学工业园区分局
·
南京市下关区检察院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
·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
·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专业律师
>>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025-84110110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025-84110110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43岁+
025-84110110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57岁+
025-84110110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首 页
|
律师团队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2 南京刑事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951899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