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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专业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专业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财产分割、婚姻遗产继承、离婚房产纠纷、协议离婚、离婚、离婚财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婚姻纠纷法律服务。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纠纷业务范围:
※确认婚姻..发生的争议;
※离婚财产分割发生的争议;
※婚前财产权属发生的争议;
※同居期间财产分配发生的争议;
※离婚房产分割发生的争议;
※婚姻期间债权债务争议;
※婚后股权分割发生的争议;
※婚后基金、有价证劵分配发生的争议;
※婚姻损害赔偿发生争议;
※婚姻期间分居满两年发生的争议;
※婚姻..中孕期、哺乳期发生的争议;
※离婚后对抚养费、赡养费、孩子抚养权、探望权发生的争议;
※离婚后因一方隐匿财产发生的争议;
※婚后一方有赌博、吸毒行为发生的争议;
※婚姻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争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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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特色: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法律服务,多年的经验足以满足个人和私企法律服务,主要适用对象包括: 私企老板、个体工商户、中产阶层、大学教授、保险从业人员、公务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咨询师、注册建筑师、房地产中介人员、心理医生等
南京刑事律师网
。
1、提供法律咨询,参与个人或私企决策及法律风险分析;
2、参加民事法律行为谈判、磋商;
3、制定和起草合同协议,审查修正和协助订立民事法律文书;
4、清理债权债务,进行债权催收;
5、对个人日常生活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6、代为拟定遗嘱,进行律师遗嘱见证程序;
7、其他因个人需求约定服务。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离婚起诉书
原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诉讼请求
书写自己要求达到的目的,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孩子的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方抚养时探望权的请求,财产的分割,本人生活困难时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式或数额,对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时请求损害赔偿的数额等,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元给原告
南京刑事律师网
。
事实和理由
事实和理由: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离婚的理由、依据,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离婚理由:应详细叙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事实和依据, 主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的现状来说明没有和好可能、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
南京刑事律师网
。如有法定离婚情形时(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特别指出。字数根据具体情况酌定,并无限定,但不宜过于繁琐。
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裁决。
此致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
具状人:
年 月 日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离婚调取证据申请书
申 请 人(本案原告):石**,女,**族,19**年**月**日生,住址:北京市**区***小区**里**楼**门***室,联系电话:13*****
南京刑事律师网
。
被申请人(本案被告):李**,男,**族,19**年**月**日生,住址:北京市**区***小区**里**楼**门***室,联系电话:13*****。
申请事项:
申请贵院向**区***村委会调取被告***与**区**村委会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
拆迁补偿协议存放于:***区***村委会;档案管理人:齐***;联系电话: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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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李**离婚纠纷一案,已由贵院立案受理。因涉及申请人石**与被申请人李**夫妻.同财产的《拆迁补偿协议》,存放于北京市**区**村委会,申请人为分清事实,曾到**区**村委会,要求对该《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复制,**区**村委会表示他们不针对律师及个人出示相关凭证,必须由人民.予以调取。
综上,为查清本案事实,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第3款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调取。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
申请人:
***年**月**日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拟就的分居协议书
协议人(乙方):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分居协议如下:
一、协议人自愿协议分居,时间为 个月;分居期间,现在住房一套归 方居住, 方自行解决居住问题;
二、分居期间,各方取得的财物及收入归各自所有,不为夫妻.同财产,各方产生的债务归自己承担;
三、分居期间,互不履行夫妻生活义务。
以上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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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议人(甲方): 年 月 日
协议人(乙方): 年 月 日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以案说法:
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王某某与岳某某调解解除婚姻..时并未对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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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同财产,人民.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据此,岳某某可以在离婚后就尚未分割的夫妻.同财产提起诉讼。岳某某依据景泰县.调取的王某某名下自2008年至2009年期间的银行存款凭证及双方购置的房产、车辆等财产等综合相加计算,以夫妻.同财产为10300万元以上来主张分割夫妻.同财产的一半即5150万元起诉至一审.,符合一审.所规定的受理一审案件诉讼标的在5000万以上(含5000万元)的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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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岳某某提起的诉讼请求看,本案为离婚后夫妻.同财产的分割之诉,而非离婚之诉,与.所做的离婚调解之诉非同一诉讼请求,一审.受理本案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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