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南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辩护律师解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南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辩护律师解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故意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却不是直接故意的,亦即,其并不希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
(三)客体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象置若罔闻;在经济交往活动中由于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主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定动用企业资金炒股票、期货;违反规定批准拆借资金等。。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www.njls110.com]。。......>>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认定:
.......>>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十六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量刑情节:
.......>>更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
.......>>更多
●相关罪名: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环境监管失职罪
...
·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
...
·滥用职权罪
...
●相关咨询:
·南京的警察来东莞抓了人后带回南京拘留
南京的警察来东莞抓了人后带回南京拘留...
·你好,请问拘留的人有什么理由才能提前放出来
...
·交通故故先逃逸后又回到现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交通故故先逃逸后又回到现场是否构成肇事逃逸罪...
·您好,请问刑事案件受理费多少?
您好,请问刑事案件受理费多少?...
·麻烦查一下有一个叫xx的拘留在贵所吗,拜托查一下十分着急
麻烦查一下有一个叫xx的拘留在贵所吗,拜托查一下十分着急...
·我是龙陵县看守所拘留家属,请问一下人现在怎么样了
我是家属,请问一下人现在怎么样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