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南京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律师解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南京违法发放贷款罪辩护律师解读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一)主体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二)主观方面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其非法发放贷款行为可能造成的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发放贷款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尤其滥用职权,更是故意而为,但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而违法发放贷款罪仍属于过失犯罪。

(三)客体

违法发放贷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发放贷款是中国商业银行和其他一些金融机构的一项重要金融业务,它为国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资金保障。如果贷款人在办理发放贷款业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如不认真调查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资信情况,随意评估有失水准,或未经批准擅自发放贷款等,其行为不仅破坏了国家的贷款管理制度,同时还会造成国家贷款的损失,影响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www.njls110.com]。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象是贷款,即贷款人对借款人提供的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www.njls110.com]。发放的如果不是贷款,不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四)客观方面

违法发放贷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要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这是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客观方面的前提与基础。如果没有向关系人以外的人贷款的行为,即使具有其他玩忽职守如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滥用职权如报销非法的开支等行为,办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处罚[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所谓关系人,对于不同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外延会有所不同,这需要有关法规明确加以规定。就商业银行而言,它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列所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违法发放贷款罪贷款行为的对象,则是指上述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如果是给关系人提供信用贷款或优于其他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则应不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依法需要治罪的,应按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处理[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2、违反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谓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合同法》等等一切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如依法应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进行审查而不审查;依法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盈利性进行调查、评估却不调查、评估;依法应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而不签订合同;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条件虽然进行了审查,但在审查中是否马马虎虎、应付从事,不作认真、细致、全面、深人的审查就作出合格的决定;明知申请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为了向其发放贷款,而向有关批准贷款的领导谎报情节或隐瞒真相;明知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但由于人情关系或接受了借款人贿赂及某种利益,利用自己的职权擅自向其发放贷款;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上下限的规定,擅自提高贷款利率而放松其他条件发放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利用手中职权指使或亲自就一些重要条款如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不予以明确;超越自己的职权,擅自批准发放贷款;等等。

3、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必须造成了重大损失,才能构成 违法发放贷款罪,这是 违法发放贷款罪行为在量的方面一个重要的限制。如果没有发生实际损失,或虽有损失但不是重大损失,即使有非法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的行为,亦不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对于重大损失,其起点的数额现行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这还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此类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及其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司法解释[www.njls110.com]。[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案发地*
<<手机号*

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上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更多

违法发放贷款罪认定:
  (一)与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的区别

1、行为对象不同。前者是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后者是向关系人发放贷款[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2、行为表现不同。前者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的行为......>>更多

违法发放贷款罪立案标准:
  .......>>更多

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更多

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情节:
  1、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2、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可参照追诉标准酌情认定。。......>>更多

违法发放贷款罪司法解释:
  .......>>更多

相关罪名: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一百六十二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

·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关系人是指: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交通工具作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擅自成立金融机构罪,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行为。...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

相关咨询: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条,怎么办???
    现在我的爸爸因于?2?2?6时涉嫌生产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现羁留在潮州市看守所4天,会做牢吗??...

·犯罪举报
     你好,我朋友因涉嫌贩卖冰毒3,4克现羁押在看守所,可以为他办理取保候审吗?评聘一位律师费用是多少?...

·这样算是犯罪吗?,作为一名超市收银员却私拿超市1000元钱
    作为一名超市收银员却私拿超市1000元钱,...

·中国双重户口是否犯罪?,不构成犯罪
    不构成犯罪...

·帮帮我,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可能会被行政拘留...

·请问这样的抢劫罪能判多少年?
    我一个朋友,今年20岁,参与三起抢劫,有的是打出租抢的,但我朋友没下车,都是六个人的团伙,但他不是主犯,并参与盗窃两头牛,并销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