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南京背叛国家罪辩护律师解读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南京背叛国家罪辩护律师解读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中国公民。外国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www.njls110.com]。能够成为本罪主体的中国公民,主要是那些混入我党、政、军机关内部,窃据要职、掌握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重大政治影响的人。普通公民一般情况下很难危害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但由于本法并未规定本罪主体必须具有特殊身份,普通公民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二)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勾结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的行为危害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本法将1979年刑法第91条中的阴谋一词删去,将行为人与外国进行密谋策划这种事实上的犯罪预备行为(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包含于勾结外国,危害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活动之中。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不管处于策划阶段,还是边策划边实施,都不影响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如果勾结的是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的行为,也按照本罪处罚;犯罪主体只能是中国公民,而且通常是具有一定政治地位,掌握了国家重要政治权力或者窃据了社会重要职务的人;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www.njls110.com]。

主权,是指国家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内外事务、管理自己国家的权力。它是国家最重要的属性,是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在国际上的独立权力。这种权力是不可分割和不可让与的,不受外来干预和不从属于外来意志。

领土是构成国家的基本要素之一,是国家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所谓领土完整,是指国家领土不能被分裂,更不能被侵占。国家安全是国家存在的基本条件,是国家稳定发展的基本条件。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国家独立的标志,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这一客体的重要性,表明背叛国家罪是危害国家的最危险的犯罪。

(四)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背叛国家的犯罪分子,为了破坏祖国的独立、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出卖民族利益,总要千方百计地寻找外国主子或境外敌对势力作靠山;而外国或境外敌对势力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搞颠覆活动,也要千方百计地从我国内部寻找中意的代理人,充当内奸。这样一来他们必然相互勾结,狼狈为奸,以期达到他们共同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这里所说的外国,是指对我国怀有侵略、控制、颠覆野心的外国政府,也指外国敌视和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党、政治集团以及其他敌对势力,包括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外国机构,是指外国的官方机构,如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设置的机构,也包括外国驻我国的使、领馆及办事处等。外国组织,是指外国的政党、社会团体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www.njls110.com]。通常所说的组织包括机构,但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背后往往有某一国国家的政府、军队或者其他官方组织机构的支持、操纵,所以对外国机构加以强调十分必要。外国个人,是指外国公民、无国籍人以及外籍华人等[www.njls110.com]。

境外与外国并不相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以外或者领域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尚未实施行政管辖的地域,包括尚未回到祖国怀抱的台湾省(香港于 1997年7月1日回归、澳门于1999年12月31日回归)。所谓境外机构、组织,是指回归之前的台湾和外国的机构、组织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如外国的政府、军队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中国境内设置的机构、社团以及其他企事业组织,也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办事处,以及商社、新闻机构等[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所谓境外个人,是指居住在外国和回归之前的台湾地区的人,以及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这里所说的居住,不论是否取得永久居住权或长期居住权,还是短期居住,都应视为居住。

这里的勾结,根据《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7条规定,是指境内机构、组织、个人实施的下列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1)与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共同策划或者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接受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3)与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勾结,有公开的,但更多的是进行秘密接触,联系交往,通谋策划,共同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这里的勾结,既有国内的组织和个人与国外机构、组织、个人主动挂勾联系、投靠、接受其资助、指使,寻求支持、帮助,也有国外机构、组织、个人多方与我国国内的组织和个人联络挂勾,提供各种资助、帮助[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其共同目的是进行危害我国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活动。

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即暗中秘密策划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活动。如谋划签订卖国条约,与敌国通谋向我国发动侵略战争,在我国组织傀儡政府,进行颠覆活动等[www.njls110.com]。

上述两个特征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www.njls110.com]。勾结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是阴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前提和手段;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是勾结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特定内容和直接目的。背叛国家罪的构成,并不要求在实际上已经造成危害祖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结果,而是只要行为人的行为具备上述两个特征,即有勾结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意在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活动,即可构成。如果行为人虽与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但策划的不是上述内容,则不构成本罪。[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什么是背叛国家罪?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背叛国家罪如何认定?
背叛国家罪的立案标准?
背叛国家罪的量刑标准?
背叛国家罪的量刑情节?
背叛国家罪的司法解释?

背叛国家罪的构成要件
<<案发地*
<<手机号*

背叛国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www.njls110.com]。......>>更多

背叛国家罪认定:
  背叛国家罪的认定标准为勾结外国或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该罪与其他罪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犯罪客体、行为方式及主体资格等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

与分裂国家罪的区别
分裂国家罪通过制造地......>>更多

背叛国家罪立案标准: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中国公民。外国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但可以成为本罪的共犯[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能够成为本罪主体的中国公民,主要是那些混入我党、政、军机关内部,窃据要职、掌握重要权力的人或者有重大政治影响的人。普通公民一般情况下很难危害到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勾结外国、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的行为危害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本法将......>>更多

背叛国家罪量刑标准:
  《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背叛国家罪】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三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适用死刑、没收财产的规定】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更多

背叛国家罪量刑情节:
  背叛国家罪的量刑情节及严重程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情节严重‌(如导致国家机密泄露、引发国际影响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 ‌

‌情节较轻‌(如未造成严重后果):可能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范围内量刑。 ‌
......>>更多

背叛国家罪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零二条 勾结外国,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www.njls1......>>更多

相关罪名:
·分裂国家罪
  所谓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分裂国家罪,英文名称offence of splittin...

·煽动分裂国家罪
  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背叛国家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背叛国家罪是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是指为实施恐怖活动而实施的准备物品或工具、组织培训或积极参与培训、进行联络和策划的行为。本罪由刑法修正案(九)第七条新增的罪名。...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设的罪名,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关系密切人员,或离职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行贿的行为,其行贿对象涵盖在职及离职公职人员的关联群体。...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相关咨询: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2~3里地后返回是否属肇事逃逸罪
    交通肇事后逃离现场2~3里地后返回是否属肇事逃逸罪...

·法医可以调查犯罪嫌疑人吗
    法医可以调查犯罪嫌疑人吗...

·朋友借我五千元!告我诈骗罪可以成立吗
    朋友借我五千元!告我诈骗罪可以成立吗...

·公司的司机偷卖油是否犯罪
    公司的司机偷卖油是否犯罪...

·打架轻伤二级,被告胳膊*割口了,现在人拘留
    打架轻伤二级,被告胳膊*割口了,现在人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