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南京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辩护律师解读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南京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辩护律师解读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和客观方面等。
  (一)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从“明知校舍、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的规定来看,本罪的行为方式只能是不作为,由于要认定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法律要求履行作为的义务为前提,而担负对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的危险采取措施或者及时报告义务的不能是一般公民,因此,只有具有某种特定身份且担负着该种义务的人员才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在使用有危险的教育设施时,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可能发生的危险,也可能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危险,因轻信能够避免而构成本罪。

(三)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从事教育教学、学习活动的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校舍或其他教育设施有不安全因素,随时有可能发生危险,而不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消除隐患而造成伤亡和财产损失[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即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校舍、教育教学设施存在具有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可能性,而不管该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是大还是小,就应当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发生的隐患或者及时报告,如果行为人没有采取消除事故发生隐患的措施或者及时报告,由此而发生了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教育设施,主要指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围墙、体育设施等[www.njls110.com]。。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案发地*
<<手机号*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www.njls110.com]。。......>>更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
  .......>>更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四条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者轻伤十人以上的;

(二)其他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更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标准:
  《刑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南京刑事律师njls110.com]。。......>>更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量刑情节:
  后果特别严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同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并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或者同时......>>更多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司法解释:
  .......>>更多

相关罪名: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消防责任事故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明知校舍或者其他教育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或者不及时报告,致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的行为。...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是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境内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是指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相关咨询:
·关于法院宣判刑期问题
    尊敬的律师先生你好!我有一个朋友由于非法集资现在网上通缉,请问如果投案在法院进行宣判所宣判的刑期可以以货币方式进行抵扣刑期吗?如...

·职务侵占罪.,不用注册快速提问取保候审在家是替老板鉴名将他人土地归公司名下本人一
    不用注册快速提问取保候审在家是替老板鉴名将他人土地归公司名下本人一分未得到是个替罪羊是什么量刑请回复...

·是否可以告对方重婚罪?如不能,那可以告男方那些罪名?能否得到相应精神补偿?
    我堂姐在12?日跟丈夫办理离婚手续(堂姐是被男方欺骗下签字离婚,有一?岁大的孩子,说抚养权在男方名下,但之前我堂姐签字前并不知道...

·长期受到黑恶势力威胁恐吓 对方是不是构成犯罪?
    有黑社会性质的人员到我家对我父母进行了威胁恐吓,声称要杀人之类的,还说需要10W圆了事。已经使我父母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压力,假若再...

·民事纠纷 ,把别人打伤,把别人打伤,耳膜穿孔,嘴歪眼斜。最多判刑
    把别人打伤,耳膜穿孔,嘴歪眼斜。最多判刑多久,赔偿多少?...

·发短信骂人能否告他侮辱罪?
    报警还是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