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酬。用工单位无同岗位其他劳动者,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社保也是要办理缴纳的。只是不同的用工单位具体运作标准不同:有的是按照平均标准,有的是按照最低标准。所以你的工资总额会有不同,但是同岗的待遇应该不会差太多。至于内部的评定和年终奖之类的,看劳务公司与用工单位的协议约定了。法律没有规定,不过一般会有一定的奖励机制。针对裁员的问题,我想你是想问解除劳务合同的问题,用工单位不会无故解除的,不然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以及违约金。公司真的要裁员,也不一定是劳务派遣工,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合理裁员,比如用工单位考虑到公司支付员工的薪酬福利远远高于同岗位派遣工,而派遣工的工作效率不比员工差,用工单位可能就会宁愿多付些经济补偿金,也要先裁公司员工了。当然这只是比方,并且裁员和解除合同是有区别的。现在就是有很多黑心用工单位和劳务公司,不过国家的法律法规日益健全,以及劳务派遣日益成为企业重要用工方式,只要你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什么工作多是一样的。反正有钱能挣才是硬道理。二、劳务派遣的注意事项(一)《劳动合同法》本着谁用人谁负责的原则,规定了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的五项义务。从此规定来看,用工单位若只为节省成本而运用劳务派遣方式,则此目的将来是无法实现的。(二)法律要求用工单位对被派遣的劳动者与本单位的劳动者要实行同工同酬的原则。所谓“同工”是指同岗位、同付出、同收益;所谓“同酬”是指在同工的前提下,应享受相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三)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参加用工单位的工会,也可自行组织工会。因此,用工单位对此规定应通过派遣协议与派遣单位具体约定,加以落实,在操作过程中还应注意将本单位的劳动者与被派遣劳动者有所区别,以免因误解给用工单位带来麻烦。(四)用工单位不能自行成立派遣机构,给本系统派遣劳动者。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清楚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都有哪些了吧,在能够同工的情况下,要保证同酬。并且不能因为是派遣人员,就不为其购买社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保密性的约定,但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有哪些?
当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后,作为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
·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哪些
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哪些一、什么是集体合同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
·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
关于工伤,国家规定的是先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在伤情得到稳定的控制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所以在工伤之后需要清楚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同时,对于......
·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保密性的约定,但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依据有哪些?
当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了劳动合同后,作为劳动者是否可以依法维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呢?针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
·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哪些
集体合同生效后员工的权益有哪些一、什么是集体合同呢?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
·选择江岸区工伤鉴定机构的优势在哪
关于工伤,国家规定的是先需要到指定的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在伤情得到稳定的控制之后可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伤情的鉴定,所以在工伤之后需要清楚申请工伤鉴定的流程。同时,对于......
·没级别的工伤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