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由于劳动纠纷的特殊性,劳动者可以先裁再审,因此劳动纠纷发生后劳动者首先会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但是,劳动仲裁与诉讼一样,都会有管辖规定,那么如何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呢,的我们为您解答。


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管辖地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发生后,您首先都会想到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该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呢?或者说向哪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提出申请比较有利于已方诉讼呢?笔者建议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对照确定:

1、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这里的用人单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单位的注册地,用人单位的注册地与经营地不一致的,则由经营地管辖;

2、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3、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4、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2)经审查该劳动仲裁委对案件有管辖权的,应当告之当事人申请仲裁,并将审查意见书面通知该劳动仲裁委,劳动仲裁委仍不受理的,当事人就该劳动争议事项起诉的,应予受理;

扩展阅读:


案件受理后,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发生变更的,不改变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申请劳动仲裁的双方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从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当事人双方就同一仲裁裁决分别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给先受理的的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以上即是的我们为您总结的如何确定劳动仲裁的管辖地,另外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同的话,为了避免劳动者长途跋涉进行诉讼,可以在仲裁裁决出来后,抢先选择有利于自己诉讼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相关问题可以咨询的在线律师。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
    变道碰撞对方要误工费应该提供什么材料交通事故申请误工费需要你的收入证明,还有你住院的病历,误工证明等材料。在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只是其中的一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工程承包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根据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规定,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实施前需要进行招投标,发包方确定工程相关内容,制定招标文件后发标,有意向的投标方制作标书参与......

·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对于工伤认定有异议多数都是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对认定的结果有异议,毕竟这是与他们利益相关的,法律方面也允许提出自己的异议,但之后需要由他们自己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应对,也就是进......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您经常能看到建筑工人在建造一座座的大楼,这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我们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对工......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文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文若需要向银行借钱的,其实就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这个时候银行为避免出现贷款之后无法还债的情况出现,往往会要求贷款人提供一定的抵押担保,同时双方还会签......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被拖欠工资什么时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立劳动关系后,员工按约定付出劳动,公司就要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工资。而有些公司因为经营出现问题,公司财政吃紧一时拿不出工资,所以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