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实生活中,一方如果决定起诉离婚,另一方则可能会闻风而动,想尽办法在不知不觉中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主要有哪些?如果察觉对方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此时又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转移财产的情形
1、私下变卖;2、转移房产;(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3、伪造债务;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难以举证;5、偷梁换柱,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然后人间蒸发。
二、起诉离婚财产被转移怎么办?
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发现另一方已经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1、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可以在起诉前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本院接受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立即执行。当事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解除财产保全。2、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可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当事人提出诉前保全未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4、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5、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6、房屋转让被隐瞒一方当事人会向法院另行提起诉讼,将配偶及房屋受让人列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房屋转让行为无效,
若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实施了据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转移隐藏财产的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责令其交出,并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财产给对方;还可以要求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的违法行为予以法律制裁。若在诉讼过程中无足够证据证明对方转移隐藏了财产,在离婚之后取得足够证据证明时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般应在有证明之日起两年内行使。夫妻一方无论是在什么时候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对另一方来讲都是有所损害的,而要是在进行离婚诉讼的时候进行财产的转移,此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就可以阻止对方的行为,也就是保护了自身利益。



·带薪年休假国家规定
    没什么比过年过节还要上班更令人烦了,看着大伙都在一家人出去玩一起吃饭,自己难免也想休假,可是国家是有规定工作满一年的职工按要求享受带薪年假,那么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人不知道......

·一、夫妻已分居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一、夫妻已分居财产分割怎么进行?在夫妻因感情破裂而分居,分居期间夫或妻一方的所得财产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以及一般理解,因为此时婚姻关系尚处于存续期间,如夫妻双方没有约定,则......

·拿离婚判决书可以迁户口吗
    可以迁户口,办理户口迁移的手续如下: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
    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自己决定由谁抚养吗?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由于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有效吗??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转移共同财产法律是不认同的,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民法典》第1066条离婚时,一方隐......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
    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吗?离婚了能再起诉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