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在厂商在雇佣劳动工人时,常会和劳动者签约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分别是(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和高底薪低提成的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不同的工作类型适用不同的劳动合同类型,但是许多劳动者对于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到底有什么弊端缺点却并不了解,导致在选择工作时有些许的迷茫。接下来我们就主要为您介绍一下(无)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及高底薪低提成劳动合同的利弊有哪些?

(无)低底薪、高提成的工作的弊端和优势:
第一、在经营性企业,尤其是在营销部门施行浮动工资制度,即“底薪 提成”是非常合适的。对职工而言,既能保证职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又能在收入分配上体现公平;对企业而言,既能节约工资支出的成本,又能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第二、高底薪低提成和低底薪高提成,都是由“底薪 提成”延伸出来的,甚至在个别情况会出现仅由底薪或仅由提成提成构成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高底薪低提成和低底薪高提成这两种形式,如果不是设定在具体的商务环境中,没有办法具体确定其利或弊;它们只是适合不同情形的收入分配形式而已。第三、高底薪低提成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形:职工流动过快,而企业需要较为稳定的职工队伍(比如企业负责人苦于职工跳槽频繁的情形);企业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单个价值不大;企业中不同职工的工作绩效差异不大;等等。第四、低底薪高提成一般适用于以下情形:职工流动不快,企业职工队伍相对稳定,或者企业很容易招工并能迅速胜任工作;企业销售的商品或服务的单个价值很大(比如商品房、汽车等);企业中不同职工的工作绩效差异明显,等等。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在具体情境下分析不同劳动合同的弊端才是有意义的,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只是确立了不同收入分配形式罢了。低底薪高提成劳动合同更加利于激励劳工的工作积极性,劳动更多挣得就越多。我们建议您要根据自身的能力情况选择自己是适合高底薪低提成的工作还是低底薪高提成的工作,不盲从,选择最合适自己的,才能在能力范围内得到最大化的报酬。



·工伤鉴定后的辞职流程是什么?
    任何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人来说安全高于一切。但是难免会出现意外造成一定程度的事故,身体受到伤害,而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按照法律规定是要得到一......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什么意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

·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
    如何要保护中国童工呢?一、从法律上保护童工权益我国规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由于未成年工正处于身体的生长发育期,国家根据未成年工的身体状况和生......

·职工工伤评级标准
    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除了积极治疗、争取康复以外,最关心的就是工伤赔偿的问题了,而工伤赔偿的额度大小往往取决于工伤评定的等级高低,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工伤级别鉴定标准......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一向十分重要,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了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外,还有可能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