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法律上假离婚分房可靠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很多人现在对离婚分房这一概念很关心,因为有些政策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会一人分一套房子,所以很多夫妻借着假离婚的名义分得两套房产,然后又复婚,那么对于这种现象,有人就问法律上假离婚分房可靠吗,我们就由我们来回答。

离婚财产分割在我们日常生活所发生的离婚案中最为常见,基本上每个离婚案中或多或少都会牵扯到财产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通常是在离婚时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将共同财产分为男女双方各自所有。在每个离婚财产纠纷当事人决定离婚的那一刻起,他们通常会结合自身情况参考离婚财产案例,他们开始关心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及其协议的相关知识与话题,开始了解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离婚
假离婚的法律风险是很大的,因为假离婚的实质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很可能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者对自己的财产进行虚假申报,不仅损害债权人、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国家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不应有的伤害。一旦被查处,轻则赔偿损失,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没有所谓的假离婚,法律上是真离婚,在夫妻双方看来是"假离婚",但从法律上看,在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离婚裁判文书生效后,原夫妻双方不再是一个家庭,而是变为两个独立的家庭。只要在形式上符合新政的要求,就应享受房产新政关于购买首套房屋的优惠政策,从而达到了规避政策的目的。  
一方面,假离婚可能假戏真做,导致家庭的破裂,财产遭受损失。因为夫妻双方只要履行了离婚的法律程序,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用于买房的钱等财产在离婚前还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假离婚"之后将变成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一方当事人就难以控制该部分财产。一旦有一方不愿意复婚,因离婚而带来的财产损失将无法挽回。  
夫妻本来是为了规避政策假离婚,但就在办理相关复婚手续前,夫妻俩发生点口角,一方就理直气壮地说:"我们可什么关系都没有,你少管我!"说了很多伤感情的话,最后便再也没能回到婚姻的原点。  
另外,即使在离婚后复婚,仍可能造成财产的损失,给家庭造成纠纷的隐患。因为结婚前双方各自拥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拥有房产等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变更登记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将承担很大损失。因此,夫妻双方以"假离婚"所谓合法的形式来获取房贷优惠存在很大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其实针对法律上假离婚分房可靠吗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在法律上根本不会存在这一概念,因为不管夫妻双方是如何来约定的,在法律上,只要签了离婚协议发生了法律效力,那么你们就是真正的离婚了,所以法律上根本不存在假离婚这一说法。



·楼房违约金起诉流程
    违约金起诉需要经过以下程序:一、起诉,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后15日内提起诉讼。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怎么继承?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虽然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没有订立遗嘱的情形下就去世,此时有可能......

·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
    北京政府拆迁厂房平均价格是多少?北京市城市规模变化很快,新建的项目越来越多,而北京市土地资源十分紧张,这就导致一些企业厂房会被拆迁。对于企业而言,厂房拆迁是一件大事,涉及......

·农村违章建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果您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违章建房。政府将依法对您的违章建房进行拆除,您是否知道农村违章建筑强制拆迁的程序呢?我......

·房屋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协议书
    当我们在租赁房屋的时候,是需要签订一个房屋租赁合同的,而房屋租赁合同是有一个期限的,也就是承租期,那么如果合同的哪一方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又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
    长沙买房子限购政策最新限购区域有哪些长沙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限购区域包括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