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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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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21世纪的快节奏生活中,速食婚姻成为另一种现象级的存在,社会压力,道德感情上的不忠是导致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若双方协议离婚因为财产分割,孩子归属问题而达不成一致意见而不想离婚,两人或只是以口头同意离婚。通常单方面提出离婚的两人的离婚愿望很少,而作为想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这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么?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单方面起诉的程序
当事人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起诉状之后,会在7日内下达是否立案通知。
如果立案成功,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前提,会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以内审结。如果法院采取普通审理程序,会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综上所述,在离婚案件中,只要有愿景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直接去法院么?答案是毋庸置疑的只要按照以上流程则可以完全单方起诉,因为每个人都有起诉的权利。但若让法庭受理,则当事人需达到起诉的条件,法院方可受理。具体的案件因人而异,若想达到离婚的愿景,则可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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