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交强险属于我国强制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购买的一种车险,如果上路的机动车被发现没有按照规定购买的话,则此时会给予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给予相应处罚。而在有交强险的情形,发生了交通事故后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要求赔偿。那通常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

我国的强制保险制度自2006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应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如果机动车一方已经投保交强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交通安全法》)第76规定,仅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交通事故商业险怎么赔偿

如果机动车一方在《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没有投保交强险,即使投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因其性质属商业保险。故机动车一方应当首先在保监会公布的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交通安全法》第76规定,确定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二者赔偿金额之和,即为机动车一方应实际承担的民事赔偿金额。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

(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计算公式: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除了交强险之后,一般有车一族都是会格外再购买一些其他的商业车险,而往往机动车价值越高的,那么投保的商业保险种类越多,标准也会越高,日后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那么可以获得的赔偿也会比较多。这点与交强险的赔偿有责任限额不同。对于交通事故交强险怎么赔偿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抢救费用超过保险限额的,肇事车辆未参交强险,肇事后逃逸的......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
    行政处罚催缴罚款不交几日后会再下达催告通知书?若公民虽然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但是并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般会被判处承担行政罚款、拘留等,一般来说,行政相对人......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认定之后会扣车几天?
    交通肇事人伤全责结束认定之后会扣车几天?1、一般情况下,为了查清事故原因、收集证据而扣押车辆的,查清事故原因后应当放行,即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十日内作出事故认定书,并放行车辆。......

·一、发生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
    一、发生醉驾提车罚款多少钱?酒后驾驶: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不管是造成了人身损害还是财产损失的,此时作为肇事的一方,需要结合对此次事故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然而,在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下,具体的赔偿与造成伤残的赔偿不一......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医疗费1万元,财产人员伤亡12万,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