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股权分割怎么执行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夫妻离婚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有几类财产的分割是比较特殊的,包括房产、股权以及知识产权。针对其中的公司股权,您知道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该如何来分割吗?接下来,我们围绕离婚股权分割怎么执行的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
离婚股权分割中,由于股权的人身属性,股权的转让需遵照《公司法》的规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
离婚股权分割中,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处理。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三、夫妻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离婚股权分割中,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 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以上就是夫妻离婚时股权三种情形的分割方法,只要遵照《婚姻法》《公司法》的规定,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双方有争议,可以在处理之前先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一方又不自愿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可能就会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可能因为男方的原因,或者是自身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人民法......

·父母离婚财产能否分配给孩子?
    近几年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这也导致了许多孩子都生活在单亲家庭。父母离婚之后,会由其中一方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外,父母也会对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

·退伍军人补偿离婚分割办法是什么?
    退伍军人补偿离婚分割办法是什么?军人退伍安置费等一次性费用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平均分割。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裁定错误国家赔偿的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样的?
    曾经轰动一时的冤假错案如今因为真凶的落网又一次进入大众视线,这起案件的背后蕴含着国家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化,国家的裁定不总是正确的,尤其是在司法调查不那么容易和严谨的时候,出......

·老婆外遇离婚财产是怎么分割的
    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上是非常的理智的,所有的裁决结果也都是有法可依的。很多人可能会觉得,如果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出轨的话,甚至可以净身出户,无权要求......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
    婚前财产包括哪些内容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