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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能否依据“末位淘汰制”调岗调薪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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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根据未实际考核的培训情况直接判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一汽光洋转向装置有限公司、林某劳动争议案

单位主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已经履行了培训、考核程序,劳动者两次考核均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企业自主权范围。但单位的培训与考核彼此欠缺针对性,考核并不针对培训成果。因此,无法根据单位考核打分的结果来判断劳动者是否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单位根据未实际考核劳动者的培训情况直接判定其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方面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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