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侵犯个人隐私有哪些处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于隐私权,只有合法的隐私才会依法受到保护。如果侵害他人隐私权的,作为权利人,是可以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如果自己的精神因此受到巨大痛苦的,还可以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精神损失费需要由人民法院综合全案来进行判断。精神损失是可以在侵权损害赔偿诉讼中同时主张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概念与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1、客体......
·诈骗罪与盗窃罪区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
·故意伤害罪
一、概念与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
·故意杀人罪
一、概念与构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诬告陷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非法侵入住宅罪
一、概念与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 1、客体......
·诈骗罪与盗窃罪区分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
·故意伤害罪
一、概念与构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
·故意杀人罪
一、概念与构成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
·诬告陷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是指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