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八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8、有两个孩子抚养权怎么分配?



  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
·什么证据可以帮助你取得子女抚养权?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

·亲子鉴定的原则
        (一)当事人申请原则    在处理婚姻诉讼中,只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申请时,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四
    4、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孩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七条规定,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

·“子女抚养权”纠纷情形之一
    1、哺乳期内的孩子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但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

·抚养权争议案件的分析
    涉及子女抚养案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1、子女抚养案件主要来自于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争夺。现在由于计划生育国策,基......

·离婚后如何确定子女由谁抚养?
    1、确定子女子女直接抚养主体的基本考量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是贯穿于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直接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