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缓刑前三个月严管是什么意思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前三个月的严管含义是遵守缓刑的义务,并且加以严格管理,前三个月比平常的监管更加严格。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今年的职务侵占罪会不会减刑
    只要满足减刑的条件,即可以减刑。刑罚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第七十......

·法律规定贩毒多少克判刑?
    法律规定贩毒多少克判刑?您都知道贩毒是很严重的犯罪行为。那么贩毒多少克判刑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贩毒制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以刑事处罚。可以判处有期徒刑、......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刑事案件法院下了判决书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

·如何理解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客观方面?
    人民法院在审结民事案件时,一般会对案件进行裁决,案件的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裁决履行一定的义务,对于局部履行,且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能会触犯刑法所规定的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该......

·犯罪记录封存刑诉法如何规定?
    不管是社会上年龄多大的公民都是有可能因为触犯了刑法出现犯罪行为而被处罚的,一般来说只要是犯罪就会在个人档案中留下无法抹灭的痕迹并且将会伴随一生,但是对于还没有长大的未成年......

·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
    刑罚是最严重的处罚,所以,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触犯刑法后,第一时间不是选择投案自首,而且选择逃跑,心存侥幸不会被抓住。那么抢夺罪在逃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