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两年间陆续借款写的总借条有用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两年间陆续借款写的总借条有用吗有用,只要是明确记载了借款内容,表明了借款变动情况的借条,都是有效的。借贷双方在一段时间内陆陆续续签订的借条每一张都单独构成一个完整的借贷关系。如果最后经过汇总,写成了一个完整的借条,那么总借条和期间零零散散的借条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后者起到了一个整理的作用。双方签字认可后,可以以最后一张借条为准。二、借条的内容1.担保情况:有人保和物保的情况下看抵押物是否为借款人个人财产,如果是的话,一般默认物保在前,如果不是,则看约定。若约定不明,则根据订立的时间顺序。若订立顺序也不明,一般也是物保在前。借条上须借名担保范围、担保期限以及担保顺序。2.凭证名称:借条。借条是在借贷关系中债务人向出借人出具的表明债务人有到期“还款(付息)赎条”义务的借款(债权)凭证,反映的是借贷关系,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凭证之一。借款事由。注明借款用途能够防止借款人用其他事由抗辩。如果数额不大,或不写借款事由的,可直接写“兹向张三借款……”3.交付方式。由于借贷多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果借款金额小使用现金支付的,很少有人会打借条。当然,你还是可以在借条上选择现金交付。不过既然打了借条,最好就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钱款,必要时可以在借条中注明借款人的银行账号。发生纠纷时,有借条 银行汇款凭证作为证据基本上就不会输。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4.出借人。司法实践中,未载明出借人的借条推定借条持有人即为权利人,借款人抗辩持有人并非真正债权人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借款人以“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另有其人(主体不适格)”为由抗辩的,由借款人负举证责任。所以借条中写不写出借人身份证号无所谓。同时,出借人是否在借条上签字不影响借条的效力。5.借款金额。借款金额应当写明币种。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票据填写规范》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角”“分”之后不写“整”(或“正”)。中文大写金额数字书写中将“元”写成“圆”也是可以的。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条上的借款金额出现大小写不一致的,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一般以大写金额认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是所借钱款是小写金额。6.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两线三区”的第一根线就是年利率未超24%的(月利率未超过2%的),属于司法保护区;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以上的(月利率未超过3%的)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属于无效区。年利率24%-36%(月利率2%-3%)之间是自然债务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借款人已经支付的,法院也不保护。7.借款时间、还款期限借条最好使用工整的手写体书写或使用清晰的电脑打字版,其中的条款罗列要有逻辑性,最好不要有修改,修改的地方需要双方再一次签字确认。借条最好写成一式两份,如果只有一份,则出借人最好通过复印、拍照进行备份,以防借条丢失。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程序是: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一、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取决于原告的标的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条款是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和基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权人的债权已经有效......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程序是: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
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一、债务纠纷没有借条怎么收诉讼费?债务纠纷的诉讼费收费标准取决于原告的标的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儿童名誉权法律条款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民法通则》第101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毁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公民的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