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刚离婚可以申请低保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可以提出申请,咨询民政部门看是否符合条件。低保户是指因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家庭,住房或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具备条件:1、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3、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4、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1999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和县政府所在地的镇都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均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所需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作出的赔偿。其中赔偿主体为国家。为了保证其在实践中......

·一、离婚时一定财产平均分配吗?
    一、离婚时一定财产平均分配吗?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
    婚后夫妻个人财产有什么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生活中,在一方想要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见得也是同意离婚的,因而双方就会因为离婚问题产生争议。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不能协议离婚,但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实践中,女方起诉......

·为什么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
    婚姻制度是所有社会制度的基础,而婚姻是一个家庭的基础,婚姻的缔结是一个法律问题,婚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一种社会关系,既然是一种法律关系有结婚就有离婚,那么离婚有哪些方式呢,......

·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什么?刑法上事实婚姻的认定方法是判断同居双方之中的一人是否已经结婚,一般的事实婚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