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错过了工伤申请时间的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深圳工伤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许多劳动者的工作都有一定的危险程度,因为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某些意外,导致个人受伤的情况是被纳入工伤范围内,用人单位需要对该职工进行一定的补偿的,但是也不是随意的就能得到工伤......

·建立劳动关系的要求有什么?
    当用人单位和劳动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无疑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然而并非所有劳动人员都签订过劳动合同,那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又应该如何确定自己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工伤认定完后怎么办
    在生活中您如果遭受了工伤,肯定要去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已经完毕后,接下来的工作也是相当重要的。对自己的赔偿等相关事宜都需要一步步的来进行解决。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工伤......

·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对工伤鉴定的流程相信您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问题并不是如此简单就能得到解决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劳动者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就说明双......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
    建筑工程质保金规定在工程承包之前需要经历招标、投标、中标的环节,在中标后双方当事人会签署合同,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在签署承包合同后,有些发包方会要求再签......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现在人们的生活几乎已经离不开电,除了生活当中的弱电工程以外,国家还专门修建的有一些大型的电力工程。这些大型的电力工程都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