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责任主次交强险怎么赔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交通事故,双方为机动车,三七责任,保险的赔偿方式为:第一,在交强险限额内由保险公司不按比例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其中财产损失两千,医疗费一万,伤残赔偿金等十一万;第二,超出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双方按照责任比例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多少?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比例大概是50%以下,具体的责任认定是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机关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在后期双方通过诉讼维权的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法院审判会用么?不少朋友对这个问题都十分好奇。为......

·交通事故与工伤可否双赔偿?
    职工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此时经过认定,其实也是可以构成工伤的,即特殊的工伤情况——交通事故工伤。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赔偿,包括交通事故赔偿和工......

·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肯定会对有损害的人或车进行鉴定,但是交通事故鉴定是需要收费的,不过重新鉴定就不要收费了,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怎么计算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吗?交通事故对方保险公司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

·喝半瓶啤酒多久能开车不会酒驾
    和时间没有关系。酒驾的依旧就是根据血液里酒精含量来确定的。酒后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每100mL,小于80mg每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