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婚姻是甜蜜的,但是两个人在一起,锅碗瓢盆,难免有些磕磕碰碰,需要您互相包容,相会理解。但是,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犯,也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今天就讲一个小问题,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在离婚时该如何处理呢,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婚姻存续期的规定
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另外,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法律关于赠与的规定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四、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根据赠与合同具体细节来做具体分析。如果赠与合同中已经规定赠与财产属于特定一方所有,那么就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将视为默认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我们给您的解答,如还有疑惑,推荐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先收集对方在国外结婚的证据,证据收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候会对孩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之中存在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都是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婚姻法》为了更好的保护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特别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如果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婚姻存续期的规定
夫妻关系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结婚证时始,终于办理离婚证明或法院起诉,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止,或夫妻双方一方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婚姻关系自发生该法律事实时,婚姻关系终止。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自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之日起或者自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之日起到婚姻关系解除(或者一方死亡)之时,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另外,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在这种情况下,补办结婚登记之前的一定时间也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婚姻法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三、法律关于赠与的规定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 转移。赠与行为一般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完成,即签订赠与合同(也有口头合同和其它形式)。法律术语称这种合同为诺成性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只要“承诺”就可以“成立”。基于该合同的诺成性,赠与人做出意思表示时虽未实际取得但将来可以取得的财产,也可成为赠与合同的“标的”。赠与,是指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
四、婚姻法关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赠与财产分割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四)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三)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赠与的财产分割问题,需要根据赠与合同具体细节来做具体分析。如果赠与合同中已经规定赠与财产属于特定一方所有,那么就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如果赠与合同中没有相关规定,那么将视为默认归夫妻共同所有。以上是我们给您的解答,如还有疑惑,推荐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财产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那么,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而离婚......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
一方在国外结婚构成重婚怎么办?先收集对方在国外结婚的证据,证据收集完毕后,当事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同时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离婚。如果夫妻一方构成重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离婚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怎么判决?
在现代这个社会,孩子是父母最为重视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父母对于孩子的爱是十分伟大的,但是有的时候因为父母之间存在着矛盾,需要离婚,这个时候会对孩子的生活产生一定的影响......
·母亲争取女儿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直是难点问题,一般来说,双方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虽然在司法实践之中存在由双方共同抚养孩子的情形,但是一般都是一方享有抚养权,另一方享有探......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婚姻法》为了更好的保护在婚姻关系中遭受侵害的一方,特别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是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如果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
离婚官司原告撤诉后多久能再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