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最新处罚标准是什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如何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在司法实践中,认定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需弄清楚的是哪些财物是属于罚没财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罚没财物主要包括:(一)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追缴,没收的违法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及其犯罪工具等。例如贪污赃款、走私的影碟机、犯罪用的汽车、赌资等。(二)行政执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民、法人组织的行政罚款,例如环保部门对污染环境、限期不改的企业施以行政罚款:交管部门对违背交通法规、违章驶车的车主所施以的交通行政罚款等等。(三)法律、法规授权的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违背有关行政法律秩序的公民、法人组织的罚款。例如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授权文物所在地的文物管理机构,对参观文物时毁坏文物者所处以的罚款。对不法将罚没财物使用权转付给个人的定性处理。有的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将罚没的计算机、摩托、汽车等交付个人使用,既未正式过户给个人。也未称正式分配给个人。要注意将单位的集体私分罚没财物行为,与个别负责人或个别经手人私下贪污罚没财物的行为区别开来。后者应按贪污罪处罚。



·法律规定17岁可以判死刑吗
    通常对于一些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才会作出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但我们发现有的刑事案件中,虽然犯罪情况很恶劣,但最终也是没有判死刑的。需要注意,我国法律规定了一些不适用死刑的......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
    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一、强奸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什么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
    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吗?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根据刑法分则之规定,以下案件告诉才处理。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
    犯罪分子猥亵儿童的目的是刺激和满足自己的性欲,是性变态的一种表现。犯罪分子利用人们的信任和疏忽,以及儿童幼稚无知、贪吃贪玩的弱点,对儿童实施猥亵行为。那么,猥亵儿童罪的构......

·非法侵占罪司法解释的内容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虽然对各种犯罪行为的定罪和量刑都进行了规定,但为了在审判的时候能够更好地适用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一般会对一些具体的罪名进行相关的......

·抢劫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对于抢劫行为,也是需要先定罪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我国规定的抢劫罪定罪标准其实也就是抢劫犯罪的立案标准。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抢劫罪定罪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