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
    离婚时房产分割纠纷增多的原因之一。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来分割房屋,那么,夫妻怎么约定分割房屋?生活中有的夫妻离婚的时候,房子还没拿到房产证,这种情况怎么办,未取得房产证怎......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
    一、分公司租房租赁合同怎么签?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
    老人去世房产继承超过诉讼期怎么分?遗产房应该由法定继承人协商分割,一般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均等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

·洪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洪江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洪江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
    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一、遗嘱分配房产房产增值也是平均分配吗?是属于平均分配的,从而按遗嘱的人分配比例来进行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继......

·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只要进行房屋转让或者赠予都需要进行房屋过户的。但是房屋过户是有法律规定和诸多程序的。那么,办理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为此,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房屋过户的法律规定相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