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一、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有区别吗?

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两者的区别是很大的;

敲诈勒索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间借贷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二、敲诈勒索的量刑处罚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自借贷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达成口头协议时成立,但借贷合同的成立并不意味合同已经生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要使民间借贷行为成立并生效,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

2、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内容合法;

4、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

民间借贷的意思表示真实,是贷款人和借款人对借款行为都是出于自己内心的真实意思,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损害对方利益的情况。意思表示真实是外部行为与内心意志的一致性。贷款人和借款人真实地进行借款,才可以使借款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后,贷款人一旦将款项交给借款人,民间借贷合同即时生效,但未实际提供借款的,民间借贷合同即使成立也不生效。

综合上面所说的,敲诈勒索罪与民间借贷这两种,一种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一种是属于合法的行为,两者所产生的区别是特别大的,但对于民间借贷也需要与对方协商清楚,还有借贷的利息不能超过法律所规定的标准,这样才能依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夫妻个人账号还款时要注意什么
    如今社会,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在不同的银行办理多张银行卡,每张银行卡都有固定的卡号,而且日后当我们需要从银行借贷或者还款时银行都可以从所办理的卡中扣除。但是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
    万千借条怎么样才会有效?万千借条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标题,借款的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借款的具体金额原因以及借款日期的,此时才是有效。为了保障借钱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在写借条......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
    发现借条遗失应该怎么办借条的重要性,相信您都是比较清楚的,一般情况下借条是可以作为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的法律凭证,因此在签订了借条之后,当事人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现实......

·怎么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
    让欠钱不还的人还钱除协商之外,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能协商还款的,可以分期还款或者延长其还款时间。协商不成的,持有效的借款凭证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诉。为了避免......

·民间借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量存在,而这些借贷中,有些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有些虽然签订了合同,但合同内容规定的不够详细,甚至是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鉴于这些风险,当事人......

·借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最大的特点在于利息的复利算法,计算公式是按照复利终值=本金×(1+利率)^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实际上下一期的本金是在算上利息的基础上再计算利益,由此利滚利,时间越长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