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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否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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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否允许?
一、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否允许?
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允许的。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对于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买房者购买时明知是抵押房的,那么跟开发商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不受限制。
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现实生活当中,民间借贷关系可能会存在着,保证人或者是存在着不动产抵押这样的一种抵押,需要在借条当中说明清楚,而且双方当事人对于抵押都是知情并且同意的,符合上述的条件就可以完成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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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已经做了抵押的房子可以购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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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相反地,开发商想要出售做了抵押的房子将要受以下限制:
1、通知抵押权人并经其同意出卖抵押房;
2、如实告知买房者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实。
所以,开发商出售抵押房时未尽到以上义务的,将要承担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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