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一、欠钱不还没借条怎样去法院诉讼?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债务纠纷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三、欠钱不还的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民事诉讼状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职务,居住地址,电话:

被告:同上(如果是单位要写明单位名称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职务和姓名)

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四、欠钱不还诉讼时效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遇到民间借贷纠纷,对方坚持不予还钱的状况,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但是需要了解的是去法院起诉,必须要提交一些材料。比如说起诉状,还有就是证明有借贷事实的一些证据材料。


·讨债技巧—预防行情多变,保本舍木末,勿多苛求计较
    近代工商界竞争大起大落,很难预料,加上银根紧缩,讨债甚难。债权人必须在市场预测、行情分析、掌握情报的基础上决定付债策略。在预估行情不利或下跌的情况下,一般应以约定期限内不......

·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 借款方有什么义务
    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借款方有什么义务一、借款方的义务有哪些(1)借款方有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义务。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贷款,做到专款专用。依《......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
    夫妻债务离婚需要一起承担吗?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在借款给他人时,借款双方最好出具借条,并确保借条的效力,以避免纠纷。那么何种借条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会对借款双方产生约束力,所以在写......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 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
    贷款诈骗罪怎样认定是否构成贷款诈骗罪如何判断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领域的犯罪也发生了新变化。为更好的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对贷款诈骗行为进行......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国家允许民间借贷存在,因为民间借贷存在是有很多好处的,当然了民间借贷的利息利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利率,那么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如何认定?对于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