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

1、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两人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双方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带上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带上结婚证。

5、当事人各自提交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的照片。

6、当事人带上有效身份证件。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

1、询问当事人。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是否有离婚和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制作离婚登记询问笔录,当事人阅读笔录后签名。

2、查验离婚登记申请的证件和材料。若结婚证丢失了,当事人需要作出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并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当事人是自愿离婚,同时对子女抚养权归谁、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进行协商,然后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离婚协议书进行现场签名。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后,婚姻登记员将离婚协议书进行存档。

5、颁发离婚证。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离婚协议书等资料进行审查,填写离婚证,然后在现场当事人双方颁发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后,户口簿上写离异吗?怎么修改?

离婚后,男女双方想要将户口簿里婚姻状况里已婚修改为离异,那么当事人到当地的公安局申请户口登记项目变更。当事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1、户口簿原件。2、身份证原件。3、提供离婚证、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和生效书,如果这些证件是国外签发的,那么需要提供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中文翻译件。当事人在公安局办理相关的户口簿婚姻状况资料外,等待公安局处理。


·探望权的法律规定
    1、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

·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
    父母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具有抚养义务,包括给与生活费、教育费、医药费以及其他所需费用。即便父母双方离婚后,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必须在离婚前......

·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
    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一、缺席判决会自动离婚吗我国是没有缺席判决自动离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出席庭审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但会不会离婚,由实际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民事......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国家赔偿如何立案?
    国家赔偿,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肯定是需要申请的,只有申请立案,通过之后才会进行赔偿的发放。但是很多人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国家赔偿相关规定,比如说,国家赔偿怎么样才能够进行申请......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
    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一、起诉离婚法院会调查财产吗?离婚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主动调查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的,原则上应该由主张权利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如果确实非本人原因导致不能......

·什么情况可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比如在每月几号前在探望孩子时支付,或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