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一、签的口头合同自什么时生效

口头合同因为没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一般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即口头合同如无特殊约定,自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时成立并生效,如双方对合同生效约定了具体的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到来时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因此,口头合同如没有约定生效条件或期限的,一般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同时,《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口头合同认定的标准

1、口头合同成立但不一定有效

合同生效意味着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并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要件包括当事人订立合同时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及目的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形式要件是指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在我国一些单行法中对合同的特殊形式有所规定,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需采用公证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经批准后方能生效。那么对于这类法律、行政法规有特殊规定的合同,特定形式是否具备会直接影响其法律效力,如果采取口头形式订立此类合同,就无法使合同生效,但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2、特定合同须书面形式订立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等客观、有形的形式承载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内容。相对于口头合同而言,书面合同更有利于双方当事人深思熟虑、谨慎行事,同时在发生纠纷的情况下,能够作为一项客观证据,有利于事实认定和纠纷的解决。

要注意,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口头协议,如果一方有欺诈或者显失公平行为的,是可以反悔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口头协议真实有效的,对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而我国法律也是认可口头合同的有效性,只要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不论是否存在书面形式,当事人就应完全诚实守信地履行,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日)开始,至年月日(终止日)终止,为期年;二、工作岗位乙方的职衔是总监、总代或专监;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本公......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合同继续履行的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标题一、法院名称:法院全称,宋体二号字二、“民事判决书”:宋体一号字三、案号、正文一律仿宋三号字四、案号:与标题之间空一行,连......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以什么为准的一、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国际技术贸易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合同中约定的生效时间为准。合同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

·协作履行原则有哪些内容
        什么是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是不是诺成合同?有哪些相关内容一、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买卖合同多是诺成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般而言,当事人就买卖达成合意,买卖合同即成......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类型有哪些?一、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