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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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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刑事申诉状应该怎么写?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_________对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字第___________号刑事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写明请求事项的要点。

事实与理由:

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审判结果以及具体的申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原审_____________书复印件1份

二、法院启动申诉程序的条件是什么?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事申诉的话,即意味着故意损坏财物案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对二审的判决结果有争议,但事实上二审的判决已经非常的严谨,如果没有重大证据,最高院是根本不会启动申诉程序的。不过,申诉也是犯罪嫌疑人拥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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