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控股股东吗?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应当向法人代表报告,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财务审计报告是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关于企业会计的基础工作即计量,记账,核算,会计档案等会计工作是否符合会计制度,企业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等事项的报告,是对财务收支、经营成果和经济活动全面审查后作出的客观评价。二、有关控股股东的法律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与上市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决策程序、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具体措施以及相关人员在从事与证券市场、上市公司相关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追究机制。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障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不得侵害上市公司对法人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投入或转让给上市公司的资产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上市公司资产完整:(一)与上市公司共用主要机器设备、产房、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二)无偿或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占用、支配、处分上市公司的资产。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不得通过以下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一)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影响上市公司人事任免;(二)任命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在本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三)通过行使投票权以外的方式限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履行职责;(四)向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金或其他报酬;(五)要求上市公司人员为其无偿提供服务;(六)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在上市公司任职的人员作出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决策或者行为。我国法律上对于控股股东的认定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审计程序也是需要由审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商管理部门。



·要是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
    公司不给加班费该怎么办没有得到加班费的劳动者,要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当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仲裁,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
    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要怎么做?公司法修正案中进一步降低了公司注册的资本门槛以及一些其他规定,有的朋友们可能迫切地想要了解它,基于此,我们悉心为您整理出了注册资本减少公司法......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自己主动离职公司却说劝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自己主动离职企业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经与企业协......

·互联网公司融资过程是什么?
    互联网公司融资过程是什么?在网络时代,很多人都通过成立互联网公司实现创业梦,在公司初创期间,要想有一个大的发展,就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可是很多互联网公司在刚成立的时候都面临......

·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是怎么样的?
    经常会在日常生活中听到关于公司,集团企业等名称,但是对于这几个名词之间的联系区别很多人都不明白。那么关于公司法里集团公司概念是怎么样的?集团公司是因为一个特定的目的而组织......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与个人签订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