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房产赠与的情形有哪些? 一、离婚诉讼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当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得以解除,赠与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2、婚内约定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相对于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故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共同赠与子女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综上,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的情形有上面的三种,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一般很难撤销,因为它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道德方面的保护。所以,在签订离婚房产赠与合同的时候,需慎重而为之。若想再咨询一些有关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湛江律师。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
·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实践中,很多人因为回迁房的价格比较低廉,因此会选择购买这类房产。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到底回迁......
·农村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相信您都清楚,农村中的房产与城镇中的房产性质是不同的,主要是因为农村房产多数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那么要是夫妻离婚的,此时对农村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
我们听说有些朋友选择与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合伙买房,但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合伙买房,更不知道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合伙买房是指为了共同的目的,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共同拥有......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离婚房屋过户方面的问题是夫妻在离婚后容易遇到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认为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其实不然,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费的,只收......
(一)赠与婚姻关系相对方
1、离婚协议约定赠与。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因此,该种赠与带有确定的条件,且该条件具有道德义务性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当离婚协议签订后双方夫妻关系得以解除,赠与的条件已经成就,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2、婚内约定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因此,夫妻之间有关财产的约定,只要系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就应认定为有效且对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拘束力。相对于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对夫妻财产关系的规定属于特别规定,应当优先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故夫妻之间有关房产赠与的约定无需经过物权变动手续,离婚时法院可以判决房产归受赠方所有,对赠与房产一方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共同赠与子女
离婚协议约定将共有的房产归子女所有,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动机的目的赠与行为。鉴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定,这种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具有一定的道德义务性质,也属一项诺成性的约定。在双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解除的情况下,赠与财产的目的已经实现,故其赠与房产行为依法不能随意撤销。
因此,男女双方在离婚时同意赠与房产,登记离婚后,受赠人即有权要求赠与人为其办理赠与房产的过户登记手续,赠与人不得拒绝履行离婚协议的附随义务及主张撤销该项赠与。男女双方在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也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协议,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
综上,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中有关房产赠与能否撤销的情形有上面的三种,离婚房产赠与合同一般很难撤销,因为它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对于道德方面的保护。所以,在签订离婚房产赠与合同的时候,需慎重而为之。若想再咨询一些有关离婚方面的法律知识,您可以咨询湛江律师。
·二套房认定标准
二套房认定标准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
·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婚前房产规定是什么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实践中,很多人因为回迁房的价格比较低廉,因此会选择购买这类房产。那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到底回迁......
·农村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相信您都清楚,农村中的房产与城镇中的房产性质是不同的,主要是因为农村房产多数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那么要是夫妻离婚的,此时对农村房产该如何进行分割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
我们听说有些朋友选择与自己的亲人或者朋友合伙买房,但他们并不知道什么是合伙买房,更不知道合伙买房有什么风险。合伙买房是指为了共同的目的,两人以上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共同拥有......
·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及费用是什么?
离婚房屋过户方面的问题是夫妻在离婚后容易遇到的问题,很多人对此存在误区,认为离婚房屋过户手续复杂而且费用很高,其实不然,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费的,只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