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醉驾拘役不能做什么工作?

在法律上严格规定有案底的人不能做以下工作。

1、法官

2、人民陪审员

3、检察官

4、公务员

5、律师

6、辩护人

7、司法鉴定人员

8、公证员

9、警察

10、外交人员

11、村委会成员

12、拍卖师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4、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5、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6、证券从业人员

17、保险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18、破产管理人

19、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管

20、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1、食品生产经营管理人员。

二、自己初次醉驾怎样争取缓刑?

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 ,醉驾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只要被拘役了就会存在有案底证明是有犯罪记录的人,虽说对以后的生活影响不是很大,但对于要找与国家事务相关的工作,一般是不会被录用的。所以,开车喝酒不仅影响自己也让他人的安全受到很大的威胁。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有几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
    劳动法童工年龄的规定是多大?一、劳动法关于童工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是从青少年健康成长......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处理
    要是有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话,则此时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才行,另外也要知道应该向哪个部门申请,不然即使做出了认定结果,也是不会被采纳的。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期......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
    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有哪些?深圳劳动争议案件基本要素的主要内容。1、为了帮助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特发本表。2、本表所列各项内容都是法院查明案件事实......

·不服劳动仲裁上诉多久立案
    起诉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怎么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