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发生的交通事故去哪起诉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发生的交通事故去哪起诉

交通事故是侵权行为引起的,因此在受理交通事故案件时应当按照侵权行为确定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交通事故提起诉讼应当按照下列原则确定管辖: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二是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和侵权行为发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法院均有权力受理交通事故案件。

当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与原告住所地一致时,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二、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材料有哪些

1、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2、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①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③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④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⑤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⑥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⑦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3、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4、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若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了受害人伤残的话,应当提交《伤残鉴定报告》;在公安机关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未作伤残鉴定的,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提交书面申请,要求人民法院作伤残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的等级,要求对方赔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针对目前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在技术上,鉴别交通责任的已经有很多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还是有些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分清的。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
    买房子交定金多久交首付这个就看你交定金时候的和开发商的约定了。一般买房流程是:交定金定房----签合同交首付款----银行办理银行按揭----等待银行放款并开始还月供。开发商在......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赔全责方赔偿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

·关于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
    关于单位租车的协议书的范本如今很多人在用人单位上班,如果用人单位有车,那么很多人都是在用人单位租车,大部分都不自己买,在自己单位租车肯定还是比较划算的,每个单位的租车的......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
    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一、在车祸诉讼中要提供哪些证据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在起诉时,对自己主张的赔偿项目、数额,应提交下列证据:1、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应提交《伤残鉴......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多少钱?1、医疗费医疗费是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