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犯罪。

一般情况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是不会被判刑的。这属于劳动纠纷,最多也就是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但要是有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那么就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此时就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三个条件:

1、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相关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已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数额在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就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经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满足前面的条件,同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有哪些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最终的结果不一定都会认定构成工伤,此时还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工伤认定的条件。作为当事人也是可以自己根据实际情况看一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条件......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等级是怎么划分的?公路工程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工程,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城市道路交通是否顺畅,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当工程完工后,建设......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
    为了使工程质量得到保证,发包方与承包方会在工程施工前签署承包合同,对工程需要达到的质量进行规定,同时也需要制定质量验收标准,继而与工程有关的各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需要按照......

·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如何处理?
    当发生民事纠纷时,在很多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可能对一审判决不服,这时候不服劳动关系仲裁诉状应该怎么做才能向法院提起再诉讼,并不是所有的诉讼都能进行再诉讼......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
    未缴纳社保可以去工伤鉴定吗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

·员工不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么办
    用人单位因为某些原因而决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要及时向劳动者送达签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在通知书中说明解除的原因。但很多时候会出现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这时用人单位该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