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索债非法拘禁罪怎么认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索债非法拘禁罪属于非法拘禁罪当中的一种具体情形,主要是指行为人是出于索债的目的,而非法拘禁被害人。那么实践中对索债非法拘禁罪该如何认定呢?现在,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就该问题做详细的阐述,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关的法律问题。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混淆。但凡基于意识有从事身体活动能力的都可以认为是“他人”,包括幼儿、精神病患者等,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但是必须是被害人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限制,如果没有意识到则不成立本罪,例如行为人骗债务人甲之子带他去游乐场所,但却威胁甲说控制了甲的儿子,甲由于恐慌及时将欠款还清,随后行为人将甲之子送回家,不能认定甲构成本罪。目前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他人应当限于债务人或与债务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另一种观点是除第一种观点的范围以外还应当包括债务人密切相关的人,比如债务人的亲属、合伙人等。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首先,刑法具有谦抑性,而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罚相差甚远,对于“他人”可以做广义的理解,即使不是实际的债务人,而是债务人所关心的人,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目的。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不是出于其他勒索财物的目的。
(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对于“债务”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为了统一认识,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该解释将原刑法中的条文中的“债务”扩大到一切合法及非法债务。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债务进行探讨:
1、债务的时间。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债务,都必须事前存在,亦即债务必须在拘禁行为发生之前存在,否则谈不上“为索取债务的目的”,债权人索要的债务必须发生在拘禁行为之前,如果行为人的债务发生在拘禁他人之时或之后,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2、债务的类型。如果是合法的债务,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肯定构成本罪,但是非法的债务,司法解释也予以统一,认定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笔者赞同这一规定,即使是非法债务,也是债务人当初自愿欠下的,债务人本身也有一定过错,只是这种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仍然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并不是债权人凭空索取,无理由地勒索财物,与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截然不同,而是事出有因,因此笔者认为以索要非法债务为目的,仍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
3、债务的数额。一般来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索要所欠的债务数额,如果超出了应当索要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不能认定非法拘禁罪,但是笔者认为上限为所欠数额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即使是非法债务,例如高利贷、赌债,也应当以银行利息计算为准。
4、债务的真实性。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最重要的区分在于债务是否真实存在。但是司法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债务人主观上以为存在债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存在,笔者认为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他人的财物,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非法拘禁罪最高刑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绑架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以及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如果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债权债务而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并不是恶意勒索他人财物,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以上内容就是对索债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在非法拘禁罪当中根据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索债型、传销型等等,对不同类型的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是不同的。如果你还想了解索债非法拘禁罪其他方面的内容,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现代企业由于受经济因素、市场干扰、政府掌控,很多寿命并不长。有些企业为了资金的流通,企业能更好的生存下去,往往选择债务置换来规避风险。企业债务置换是什......
·欠网贷不还会怎样?
欠网贷不还会怎样?一、外包催收在借款人不配合、态度恶劣的情况下,通常都会移交给专门催收机构,而他们上门沟通债务的事宜也是完全“理直气壮”的,想通过报警逃避和他们的面对面......
·武汉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武汉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就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银行有不同......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债务转让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则需要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
(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混淆。但凡基于意识有从事身体活动能力的都可以认为是“他人”,包括幼儿、精神病患者等,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但是必须是被害人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限制,如果没有意识到则不成立本罪,例如行为人骗债务人甲之子带他去游乐场所,但却威胁甲说控制了甲的儿子,甲由于恐慌及时将欠款还清,随后行为人将甲之子送回家,不能认定甲构成本罪。目前学界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认为他人应当限于债务人或与债务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人,另一种观点是除第一种观点的范围以外还应当包括债务人密切相关的人,比如债务人的亲属、合伙人等。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首先,刑法具有谦抑性,而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刑罚相差甚远,对于“他人”可以做广义的理解,即使不是实际的债务人,而是债务人所关心的人,最终都是为了实现债权人的目的。其次,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而不是出于其他勒索财物的目的。
(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对于“债务”的认定一直存在争议,为了统一认识,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7月13日发布的《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238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也即该解释将原刑法中的条文中的“债务”扩大到一切合法及非法债务。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债务进行探讨:
1、债务的时间。无论是合法的还是非法的债务,都必须事前存在,亦即债务必须在拘禁行为发生之前存在,否则谈不上“为索取债务的目的”,债权人索要的债务必须发生在拘禁行为之前,如果行为人的债务发生在拘禁他人之时或之后,则不能认定为本罪。
2、债务的类型。如果是合法的债务,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肯定构成本罪,但是非法的债务,司法解释也予以统一,认定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笔者赞同这一规定,即使是非法债务,也是债务人当初自愿欠下的,债务人本身也有一定过错,只是这种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但仍然侵犯了对方的财产权益,并不是债权人凭空索取,无理由地勒索财物,与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截然不同,而是事出有因,因此笔者认为以索要非法债务为目的,仍应当按照非法拘禁罪论处。
3、债务的数额。一般来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索要所欠的债务数额,如果超出了应当索要的数额,对于超出的部分不能认定非法拘禁罪,但是笔者认为上限为所欠数额加上同期银行利息,即使是非法债务,例如高利贷、赌债,也应当以银行利息计算为准。
4、债务的真实性。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与勒索型绑架罪的最重要的区分在于债务是否真实存在。但是司法实践中也常常会出现债务人主观上以为存在债务,但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存在,笔者认为仍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绑架罪的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他人的财物,而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主观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债务,非法拘禁罪最高刑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绑架罪最高刑可以判处死刑,秉承刑法谦抑性原则,以及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如果行为人误认为存在债权债务而实施了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并不是恶意勒索他人财物,根据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论处。以上内容就是对索债非法拘禁罪的认定,在非法拘禁罪当中根据原因的不同,可以分为索债型、传销型等等,对不同类型的非法拘禁罪的认定是不同的。如果你还想了解索债非法拘禁罪其他方面的内容,可以到我们网站进行深入了解。
·讨债技巧—兵贵神速催款兵法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军事上一步之差可导致千军覆没。在经济上信息慢动了半步会殆误商机,让大笔金钱在瞬间白白地滑过。在催款中,有利时机到来之时,千万不能犹豫不决,而要果断出......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
企业债务置换是什么?现代企业由于受经济因素、市场干扰、政府掌控,很多寿命并不长。有些企业为了资金的流通,企业能更好的生存下去,往往选择债务置换来规避风险。企业债务置换是什......
·欠网贷不还会怎样?
欠网贷不还会怎样?一、外包催收在借款人不配合、态度恶劣的情况下,通常都会移交给专门催收机构,而他们上门沟通债务的事宜也是完全“理直气壮”的,想通过报警逃避和他们的面对面......
·武汉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
武汉无抵押免担保贷款需要注意什么?个人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就是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银行有不同......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有哪些一、企业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债务转让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则需要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