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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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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一、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易”在哪些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是不需要派员出庭的。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于其自身特点,庭审可以省略一些环节。

二、人民法院如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

分为两个阶段,三年以上及三年以下。相关法律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对于可能会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也可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对于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三、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审结?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执行法律的规定,否则,简易程序的简易就失去了意义,法律规定在案件受理后人民法院应当在20天以内进行审结;对可能会判处刑期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2.设置简易程序的目的是对司法实践中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轻微的刑事案件采取简便方式进行审理,这样的审理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起到了程序的简化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不少国家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逐渐朝着简易程序的方向发展,这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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